(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〉的决定》修正)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拍卖标的 第三章 拍卖当事人 第一节 拍卖人 第二节 委托人 第三节 竞买人 第四节 买受人 第四章 拍卖程序 第一节 拍卖委托 第二节 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
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,我公司于2011年9月20日上午10时在来宾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拍卖以下标的: 1、 高安乡财政所东北侧(卫生院旁),土地面积1421.2㎡,建筑面积226.68㎡,起拍价15万,保证金5万 2、 来宾市北一路139号,土地面积92㎡,建筑面积540㎡,起拍价:套房7万/套(1套)、商铺31万,保证金:3万/套、商铺10 万 3、 石陵镇来
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,我俩单位定于2016年5月31日下午15:00在南宁市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12楼拍卖大厅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 卖方式按实物现状公开拍卖: 1、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8-1号嘉和自由空间1-52号商铺储物间,建筑面积2443.65㎡,整体拍卖,拍卖参考价1617.3万元,保 证金240万元; 2、南宁市民族大道82号嘉和南湖之都第4层商场,建筑面积
公司名称: 广西银鼎拍卖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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